
3月15日上午,由聊城市精神文明办公室、聊城市工商局、消费者协会等主办,济南人民商场、聊城市五星百货、聊城大学校学生会(东区)承办的聊城市暨东昌府区2008年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五星百货大楼前广场上举行。校学生会组织聊大青年志愿者代表参加了大会。
市消费者协会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会场设立了投诉站,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(申)诉,并向市民介绍合法维权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条例。山东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、工商局局长陈学隆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侯军分别讲话。大会对2007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表彰,123个单位获此殊荣。
聊城大学学生是聊城市重要的消费群体。学生们积极参与维权活动,并组织了“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”签名。